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教務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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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 全校教職員工、全校教師(專任、專案)

副 本:教務處教發中心

日 期:民國 110 年 12 月 15 日

文 號:高科大 教發 字第 1100000224 號

附 件:

主 旨:計畫徵件--【公告】110-2學期「創新教學方法補助」即日起受理教師申請!

說 明:

一、依據本校「教師教學創新補助與獎勵辦法」(如附件一)及111年度高教深耕計畫辦理。

二、「創新教學方法」補助注意事項摘述如下:

(一)本辦法業經110年10月14日110年高教深耕計畫第7次管考會議修正通過,說明如下:
1.創新教學方法獎勵申請資格:需有三年內申請教育部學實踐研究計畫之紀錄。
2.成果報告及獎勵申請時間:課程執行結束後一週內。
3.獎項名稱修正及限制:教學創新卓越獎→特優獎;教學創新傑出獎→優良獎;教學創新優良獎→佳作獎,每學期至多三名為原則,累計獎勵三次為限(含修正前)。
4.新增教學創新績優獎:每學期至多二名為原則,當學期獲獎者,需間隔一學年使得再提出獎勵申請,並限申請績優獎勵。

(二)補助評選標準請參閱辦法第四條。(其中有關須符合培養學生九大核心素養之一,摘錄本校中程校務發展計畫書九大核心素養如附件二)。

(三)每學期至多補助60案為原則。

(四)審查通過者,每案補助業務費至多新臺幣3萬元為原則。

(五)獲補助之教師,須申請最近一年度之教育部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

(六)獲補助者須於學期結束後一週內,繳交創新教學成果報告,並可提出獎勵申請。獎勵遴選頒發獎勵金,績優獎5萬元、特優獎4萬元、優良獎3萬元及佳作獎2萬元。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1年1月7日(五)中午12時止(逾時不候),請填妥創新教學方法補助申請表(請使用新版表格,如附件三),上傳至線上表單。
*建議檢附授課大綱。

 電子檔 創新教學方法
請將檔案上傳至:https://forms.gle/JWSLKmaSznQzhYcc8
(申請表最後一頁請利用PDF數位簽章,或簽章後掃描檢附。)
承辦人
謝采融助理
#31180
 紙本 不收取紙本。

四、參考資料:
教師教學創新補助與獎勵徵件簡報(如附件四)
徵件相關說明影片(請點我)







教務處 敬啟

聯絡人:謝采融

分機:31180

e-mail:daisy@nkust.edu.tw

※此為系統信箱,請勿按直接回覆,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