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全校日間部二技學生、全校日間部四技學生、全校進修部二技學生、全校進修部四技學生、學術系所單位公務信箱(系所) 、建工校區綜合業務處 、建工綜合一組 、第一校區綜合業務處 、第一綜合一組 、楠梓校區綜合業務處 、楠梓綜合一組 、燕巢校區綜合業務處 、燕巢綜合一組 、旗津校區綜合業務處 、旗津綜合一組
副 本:教務處註冊組、教務處學輔組
日 期:民國 112 年 1 月 30 日
文 號:高科大 教註 字第 1110000274 號
附 件: 無
主 旨:申請通知--有關111學年度第1學期大學部學生成績優異「申請提前畢業」事宜,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校「大學部學生成績優異申請提前畢業辦法」辦理。
二、111學年度第1學期大學部學生成績優異提前畢業申請日程為112年1月3日(二)至112年1月31日(二)止。依據旨揭法規第二條規定:學生修業期間,合於下列標準者,四年制學生得申請提前一學年或一學期畢業,二年
制學生得申請提前一學期畢業:
(一)修滿該系畢業應修科目及學分數且成績及格。
(二)操行成績各學期均在八十分以上。
(三)歷年學業總平均成績在八十分以上,且歷年名次(不含畢業當學期)在該系或班(組)學生數前百分之十以內。
(四)完成校訂及系訂畢業條件。
三、111學年度第1學期歷年學業總平均成績約於112年2月初計算完畢(依本處學習輔導組通知辦理),申請同學需於112年1月31日(二)前先填寫「申請書」送至系辦,俟本學期學業平均總成績確定後再補繳交證明文件在校
「歷年學業總平均:歷年成績單」(含畢業當學期)與「歷年名次:在學成績名次證明書」(不含畢業當學期),並於112年2月10日(五)前補證完畢。
四、惟若申請學生於111-1學期修習職場實習(不含專案實習)或出海實習,且在規定補證截止日112年2月10日(五)前述實習課程成績尚未齊全者,則最晚需於112年3月3日(五)前補證完畢。
五、檢附申請書及大學部學生成績優異申請提前畢業辦法,如附件。
六、聯絡人資訊:
教務處註冊組分機:31114。
建工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分機(日間部):51102、51103、51106-51108。
建工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分機(進修部):51110、5111、51112、51113。
燕巢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分機(日間部):18502、18503、18611、18612。
第一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分機(日間部):53102~53108。
第一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分機(進修部):53111。
楠梓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分機(日間部):52103、52104、52202、52207。
楠梓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分機(進修部):52108、52111、52112。
旗津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一組分機(日間部):25022、25023。教務處 敬啟
聯絡人:高子茹
分機:31114
e-mail:amygao@nkust.edu.tw
※此為系統信箱,請勿按直接回覆,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