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全校學生、全校教職員工
副 本:財務處出納組
日 期:民國 112 年 10 月 23 日
文 號:高科大 財納 字第 1120000027 號
附 件:
主 旨:宣導事項--出納付款常見錯誤樣態及出納付款查詢系統說明
說 明:
一、出納付款常見錯誤樣態:
(一)收款人之身分證字號及戶名與收款帳號不一致:
1.為利於同學申領獎助學金、工讀費、各項退費及計畫津貼等款項,請配合提供學生本人銀行帳戶存摺影本給申請單位,
以作為未來學校款項匯入作業之依據。
2.如家長禁止小孩自行開戶、或是學生本人帳戶被列為警示(延伸)帳戶時,僅開放以下2種方式辦理:
(1)依出納管理手冊第二十一點第七項第二款說明:在存款餘額內支付之款項,應一律簽發抬頭支票,票面劃平行線二道,並註明禁止背書轉讓。
但具備下列條件者,得予註銷平行線二道或禁止背書轉讓:
(1)金額未達新臺幣五十萬元。
(2)受款人非屬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
(3)非採郵寄方式。
填寫附件1「支票取消禁止背書轉讓或平行線申請書」收款人須填寫申請書交申請單位一併送出核銷,並於通知支票開立後,
前往燕巢校區出納組領取支票,再至臺灣中小企業銀行東高雄分行臨櫃辦理兌現,其餘各分行不受理。
依票據法第22條規定支票之權利自發票日起算,一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2)填寫附件2「匯款帳戶非本人戶名切結書」並檢附「直系親屬」與學生本人的身分證正反面及親屬的存摺,學生本人親筆簽名後,
繳交至所屬校區出納組或掃描(拍照)作為附件,以電子郵件寄至財務處出納組公務信箱:ecoffice01@nkust.edu.tw,
信件主旨請敘明「○○○(姓名)繳交匯款帳戶非本人戶名切結書」,本組俟辦妥帳戶資訊變更後即以電子郵件回覆通知。
(二)收款人之統一編號及戶名與收款帳號不一致:
1.廠商為獨資負責人,且無開立公司帳戶者,首次付款檢附獨資負責人個人存摺,步驟如下:
(1) 需先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113w1/ban/query)查詢列印獨資負責人證明,範例如下圖:
(2) 檢查收據(如下圖)右下角負責人的姓名私章,是否與查詢結果一致。
(3) 請購系統建檔受款人名稱為:公司+負責人姓名(需與收據一致);帳戶名稱:負責人姓名(需與存摺一致),範例如下圖:
2.廠商為分公司,首次付款檢附存摺為總公司者,請購系統建檔受款人名稱為:分公司名稱(需與發票一致);帳戶名稱:總公司名稱(需與存摺一致)範例如下圖:
二、出納付款查詢系統說明:
(一)出納付款查詢系統的網址:https://cashweb.nkust.edu.tw/ 須有一次學校付款紀錄,方能登入系統查詢。
(二)路徑:
1. 學校首頁→在校學生→生活服務→7.出納付款查詢
2.學校首頁→行政單位→財務處→出納付款查詢系統→108年起出納付款查詢系統
(三)以身分證字號(第1碼英文大寫)為初始帳號、密碼,進入系統後隨即更新密碼(至少6字元、至多20字元),再以身分證、新密碼進入系統始可查詢資料。
(四)本校校務基金自 109 年 9 月 1 日起全面採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網路銀行辦理支付作業,不受金融機構營業時間限制,依網路銀行系統排程處理時間而定,
爰不同時段送達出納組的傳票的付款時間則不同,如果款項在付款日期當日查詢尚未入帳,請耐心等候,款項一定會於付款當日24時前入帳。
三、如需變更個人或廠商的匯款帳號,請洽所屬校區財務處出納組人員,分機:建工校區12607、燕巢校區18505、楠梓/旗津校區22150、第一校區31345。
或將存摺拍照(掃描)作為附件,以電子郵件寄至財務處出納組公務信箱:ecoffice01@nkust.edu.tw,
信件主旨請敘明「○○○(學號)○○○(姓名)更換(帳號/戶名/新式居留證號)」,本組俟辦妥帳戶資訊變更後即以電子郵件回覆通知。
如有匯款相關問題,請洽分機12092、12093、12094、12098、12099、12177。
財務處 敬啟
聯絡人:張怡琪
分機:12094
e-mail:chip@nkust.edu.tw
※此為系統信箱,請勿按直接回覆,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