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全校學生、全校教職員工
副 本:
日 期:民國 110 年 4 月 8 日
文 號:高科大 教註 字第 1100000038 號
附 件: 無
主 旨:申請通知--公告本校110學年度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及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本校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要點辦理。
二、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學生應符合修讀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或碩士學位之在學生(含在職專班),修業期間成績優異,並具有研究潛力。
三、本案申請期限為自110年4月1日(四)至110年4月15日(四)止,請申請學生於上述期間內檢附申請表及相關文件,送交各招收系所辦公室辦理後續審查事宜。
四、核准逕修讀博士學位學生,為本校博士班一年級學生,入學後之修業規定,悉依本校相關規章及各院、系、所學位學程相關規定辦理。錄取生應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報到手續,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報到。
五、本校電機工程系博士班、電子工程系博士班【甲組(電子組)、乙組(電信與系統組)、丙組(資訊組)、丁組(醫工組)】、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系博士班、管理學院博士班【管理組(運籌領域)、管理組(資訊領域)】、海事學院海事科技產學合作博士班、水圈學院水產科技產業博士班逕修讀博士學位名額及成績優異及研究潛力之推薦及審查標準如附件。
六、惠請受理逕修讀博士學位申請審查單位,於110年4月30日前完成審查並將相關資料彙送教務處,以利辦理後續陳核及公告錄取名單事宜。教務處 敬啟
聯絡人:王玉玢
分機:31112
e-mail:ponyyork@nk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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