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全校學生、全校教職員工、各行政及學術單位公務信箱
副 本:學務處 、學務處衛保組
日 期:民國 113 年 1 月 9 日
文 號:高科大 學衛 字第 1130000002 號
附 件:
主 旨:法規公告--【菸害防制法】修法公布自112年3月22日起施行,大專校院全面禁菸及提高禁止吸菸年齡至20歲,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行政院112年3月20日院臺衛字第1125005696B號函及教育部112年3月28日臺教綜(五)字第1120030356號函辦理。
二、「菸害防制法」自112年3月22日起施行,修法重點包括:全面禁止類菸品(電子煙)、加強管制指定菸品(加熱式菸品),提升禁菸年齡至20歲、違反者需接受戒菸教育,以及增列大專校院為全面禁菸場所等。
三、本校自112年1月1日起即為無菸校園,校園全面禁菸(含電子煙、加熱菸)!
本校校安中心每日校園巡檢,另衛生機關將不定時至校園稽查,違規吸菸者將逕予罰鍰,請配合辦理勿觸法!
四、研究證實菸品(含電子煙)及其衍生物(二手菸、三手菸)均會造成不可逆的健康危害,學務處衛生保健組提供有戒菸意願者之衛教、諮詢及轉介醫療院所服務。
五、全體教職員工生皆有規勸、制止與舉發之權責,共創清新校園!
依據「菸害防制法」規定(略)於禁菸場所吸菸(含電子煙、加熱菸),處新台幣2,000元至10,000元罰鍰。
學務處 敬啟
聯絡人:宋翊君
分機:31253
e-mail:yjps5420@nkust.edu.tw
※此為系統信箱,請勿按直接回覆,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