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全校學生、全校教職員工
副 本:研發處計畫營運組
日 期:民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文 號:高科大 研計 字第 1130000294 號
附 件:
主 旨:法規公告--修正本校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要點第7點、第8點及第9點,請查照。
說 明:
一、旨揭要點業經113年10月9日113學年度第3次行政會議及113年11月20日113學年度第4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並溯自113年8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修正係因 113 學年度起博士生獎學金種類增多,為使各類博士生獎學金申請應檢附資料一致,刪除申請時應檢附研究計畫書之規定;另將評審會議正名為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評審會議,以審查本校各類博士生獎學金申請案件。
三、考量法不溯及既往原則,112 學年度(含)前受獎學生,續領標準維持每年須至少發表二篇國際研討會論文或一篇國際期刊論文;113 學年度起受獎學生之續領標準,修正為每年須至少發表一篇國際期刊論文。
四、檢附本校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要點修正後全文、第7、8點及第9點修正對照表,各1份。
研發處 敬啟
聯絡人:杜子欣
分機:12752
e-mail:zixin@nk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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