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教務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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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 全校日間部學生、全校進修部學生、全校教職員工、全校兼任教師、學術一級單位公務信箱(學院)、學術系所單位公務信箱(系所)

副 本:教務處課務組

日 期:民國 114 年 5 月 21 日

文 號:高科大 教課 字第 1140000067 號

附 件:

主 旨:申請通知--113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課程停修提醒通知(含AI聯盟課程停修資訊),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校選課準則規定,學生於加退選後因特殊情形,無法繼續修習課程,得申請停修課程。

二、申請時間:114年3月24日(一)上午9點起至6月6日(五)下午5點止。

三、申請方式及說明:採線上申請,路徑:學校首頁→在學學生→學習資源→1.選課,申請通過後須待開課單位停修登錄完畢後,方算完成停修手續,課程未完成停修手續前,學生應依規定上課

四、所有停修案件學生應自行追蹤簽核流程,如有簽核相關疑義,請查閱案件之審核流程之人員/單位,盡早洽詢審核人員/單位,俾利時效,如停修案件未於114年6月11日下午5點前簽核完畢所有流程,將撤案處理,視同學生未完成停修。

四、停修後之學分數不得少於每學期應修習之最低學分數,申請時如修讀學分數扣除已申請審核中及通過案件學分數低於最低學分數,則不得申請停修,同學如有多門課程欲辦理停修,請及早申請。

五、停修課程之成績登錄、學分計算及學分費繳交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停修課程仍登載於該學期成績單及歷年成績表,成績欄以「停修」、「withdraw」登錄。

(二)停修不限科目數,其學分數不計入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但扣除停修後之學分數不得少於每學期應修習之最低學分數。

(三)依規定應繳交學分費之課程停修後,其學分費已繳交者不予退費,未繳交者仍應補繳。

六、校際選課至外校修讀之課程,請依開課學校相關規定辦理。

七、修讀AI聯盟課程欲停修,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鏡像課程(機率與統計、深度學習

1.學生請於4月14日23:59前透過線上表單(https://www.surveycake.com/s/G6r9N)提交停修意願。

2.主導課程老師於4月15日至4月17日期間確認並同意停修名單。

3.專辦將於4月18日12:00前彙整提供各校「同意停修名單」。

4.學生仍需至本校選課系統申請停修,請於4月18日起至4月24日12:00前進行申請,逾期不受理停修。

(二)衛星課程-人工智慧倫理、生成式AI的人文導論、生成式AI:文字與圖像生成的原理與實務,直接於系統向協同教師提出停修申請。申請停修課程時間(AI聯盟規定):114年3月24日(一)上午9點起至4月24日(四)中午12點止,如AI聯盟課程停修案件未於114年4月25日下午5點前簽核完畢所有流程,將撤案處理,視同學生未完成停修。

()衛星課程-機器導航與探索不接受停修申請。

 

八、其餘有關課程停修相關規定請詳閱本校選課準則

九、如有疑義可參閱選課相關表單線上申請操作說明手冊,停修請參閱P.15-16







教務處 敬啟

聯絡人:蔡俊男

分機:31125

e-mail:nan@nkust.edu.tw

※此為系統信箱,請勿按直接回覆,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