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全校教職員工
副 本:教務處註冊組
日 期:民國 115 年 2 月 2 日
文 號:高科大 教註 字第 1150000008 號
附 件:
主 旨:公告事項--【重要通知】有關114學年度第2學期日間部、進修部學生申請復學、休學及退學作業相關事項,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教務處115年1月6日高科大教課字第1150000009號公告,考量開學第一週適逢2月27日(五)補假及2月28日(六)為國定假日放假一日,爰加退選時程延長辦理。
二、因加退選時程延長,原訂114學年度第2學期復學截止日為115年3月4日(三),延長至115年3月9日(一)截止。
三、本校學生復學、休學及退學申請採網路線上申請,路徑為(學校首頁/在學學生/休學、復學、退學系統)。
四、 114-2學期各表單學生申請時間如下表:
| 申請單 | 申請時間 |
| 復學申請 | 115年1月5日(一)08:00起至115年3月9日(一)17:00止 |
| 休學申請 | 115年2月2日(一)08:00起至115年7月3日(五)17:00止 |
| 退學申請 | 115年2月2日(一)08:00起至115年7月3日(五)17:00止 |
六、【重要法規提醒】
(一)學則第三十九條及附設專科部學則第三十四條:「學生休學,一次可申請一學期、一學年或二學年,休學累計以二學年為原則」。
(二)學則第四十二條:「休學學生應於休學期滿前一週至次學期加退選截止前完成復學手續,逾期者依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應予退學」。
(三)附設專科部學則第三十七條:「休學學生應於休學期滿前一週至次學期加退選截止前完成復學手續,逾期者依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應予退學」。
七、【法規提醒】
(一)因其他原因申請退學者,專科部及大學部學生應繳交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始得辦理退學手續。
(二)學生申請休學者,未成年學生,須檢附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
八、注意事項:
(一) 在跨學年度或學期的期間,承辦人於審查或者查詢案件時,務必自行切換查詢條件的學年期資料。
步驟:登錄系統→點選「審核申請—申請單審核」→查詢條件(右側+ 展開)→申請學年114,申請學期2→點選「查詢」。

(二) 簽核流程,如審核通過會依流程傳遞,如審核不通過送出則該申請單結案,系統會自動通知學生不通過。
(三)有關復學申請案件,煩請相關審核單位盡量於115年3月9日止審核完畢,避免影響學生註冊及選課等相關事宜之辦理。
教務處 敬啟
聯絡人:林玉婷
分機:31162
e-mail:yuting15@nkust.edu.tw
※此為系統信箱,請勿按直接回覆,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