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全校教職員工、全校教師(專任、專案)
副 本:
日 期:民國 113 年 11 月 8 日
文 號:高科大 教發 字第 1130000304 號
附 件:
主 旨:申請通知--【公告】113-2學期「探究式教學」補助徵件,即日起至114年1月6日(一)上午8:00,歡迎師長踴躍投件!
說 明:
一、 依據本校「教師教學創新補助與獎勵辦法」(如附件一)辦理。
二、 「探究式教學」課程補助注意事項摘述如下:
(一) 須由本校專任/專案教師提出申請。
(二) 每門課程須以探究式教學模式執行至少六週。
(三) 審查通過者,每案補助業務費至多新臺幣3萬元。
(四) 補助審查由教務處邀請三至五名校內外專家評選,補助結果另行通知。
(五) 獲補助之教師,須申請最近一年度之教育部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
(六) 獲補助者須於課程執行結束後三週內,繳交探究式教學成果報告、成果影音,並提出獎勵申請。獎勵遴選頒發獎勵金,特優獎4萬元、優良獎3萬元及佳作獎2萬元(每獎項至多三名為原則),以累計獎勵3次為限。
(七) 探究式教學績優獎:已達上開獎勵三次者,仍得申請績優獎評選,每學期至多獎勵二名為原則,獎勵金5萬元。
三、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月6日(一)上午8時止,請填妥探究式教學課程補助申請表(如附件二),申請表請利用PDF數位簽章,或簽章後掃描檢附上傳至高教深耕網站,不收取紙本申請表。
申請表上傳連結:https://higheredu.nkust.edu.tw/service/upload?pid=118
四、 溫馨提醒:依本校「教師教學創新補助與獎勵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每門課程為一案,每位教師每學期最多以申請一案為限。故「創新教學方法」、「PBL」及「探究式教學」三個專案,敬請老師擇一申請。
五、 參考資料
l 探究式教學課程補助徵件簡報(如附件三)
l 探究式教學申請-教案設計表參考範例(如附件四)
若有其他疑問歡迎洽詢探究式教學法承辦人:
張芮瑄助理,分機#31197,信箱:ruisway@nkust.edu.tw。
鄭宜安助理,分機#31186,信箱:ann0124@nkust.edu.tw。
教務處 敬啟
聯絡人:張芮瑄
分機:31197
e-mail:ruisway@nkust.edu.tw
※此為系統信箱,請勿按直接回覆,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謝謝!